北京服装学院关于2013年节假日调延课时间安排的通知
各院、系、部、处及其它处级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〈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〉》精神,现将我校2013年节假日调延课时间安排公布如下:
一、元旦:1月1—3日放假。12月29日(星期六)上1月2日(星期三)的课、12月30日(星期日)上1月3日(星期四)的课,1月1日(星期二)的课时调延到第十九周(机动周)完成。
二、清明节:4月4—6日放假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,4月4日(星期四)的课时调延到第十七周(机动周)完成。
三、劳动节:4月29日—5月1日放假。4月27日(星期六)上4月29日(星期一)的课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4月30日(星期二)的课,5月1日的课时调延到第十七周完成。
四、端午节:6月10—12日放假。6月8日(星期六)上6月10日(星期一)的课、6月9日(星期日)上6月11日(星期二)的课,6月12日(星期三)的课时调延到第十七周完成。
五、中秋节:9月19—21日放假。9月22日(星期日)上9月20日(星期五)的课,9月 19日的课时调延到第十九周完成。
六、国庆节:10月1—7日放假。9月29日(星期日)上10月4日(星期五)的课,10月12日(星期六)上10月7日(星期一)的课,10月1—3日的课时调延到第十九周完成。
因节假日需要调延到机动周完成的课时,具体安排详见学期课程表。
因节假日耽误的公共选修课及双学位课时,由任课老师顺延授课。顺延时间仍无法完成的,安排平时时间上课,但必须填写调课单,并报所在部门和教务处备案(不计任课教师主动调课)。任课教师根据以上时间安排,在填写教学日历时,须注明调、延课的次数。相关教学部门排课时,应充分考虑双学位课程的安排。
北京服装学院
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